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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8-28 来源:光明日报 新华社记者 任卫东 贺劲松 李南玲 我有话说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和《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条例》,决定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设置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正式宣告成立。

20年来,中国经济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排头兵”,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奇迹。从这里,中国向世界敞开了博大的胸怀;从这里,中国掀起改革、腾飞的巨澜。

如春风,如雨露,如阳光。经济特区的创建和发展,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别是以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特区一以贯之的关怀,有力地保证了特区在改革开放的正确航线上扬帆奋进。

“还是办特区好”,“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77年夏季,邓小平同志重新走上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岗位。小平同志在千头万绪中从端正思想路线入手,进行拨乱反正,反对“两个凡是”,致力于把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经济建设上来。

1978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由时任副总理的谷牧同志带领一个包括6位省部级干部组成的代表团,出访法国、西德、瑞士、丹麦、比利时。这是新中国建立以后,首次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派出的国家级政府经济代表团。

据谷牧回忆,代表团出发前,邓小平同志在北京饭店听取出访的汇报,并指示代表团要“广泛接触,详细调查,深入研究些问题”。小平同志的指示,使代表团深感这次出国考察责任重大,因此出去之后一直“马不停蹄”,尽量多搜集资料信息,多思考研究问题。

代表团回国后,邓小平同志又专门找谷牧去谈话。听了谷牧汇报的出访情况后,小平同志讲了一番话,中心意思是:一、引进这件事要做;二、下决心向国外借点钱搞建设;三、要尽快争取时间。

根据中央政治局和邓小平同志的指示,7月下旬,国务院召开了由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参加的关于四化建设的务虚会。务虚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又多次进行讨论,最后体现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改革开放,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战略决策中。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神州大地迎来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曙光,对外开放这项基本国策由此被郑重确立。

1979年4月,在中央召开的专门讨论经济建设的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向邓小平同志汇报时提出:希望中央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和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小平同志十分赞同这一设想。他郑重地说:还是办特区好,过去陕甘宁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小平同志的倡议,分别于同年7月和次年5月,正式下达文件,允许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并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

1979年12月,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响应小平同志的号召,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并原则通过了经济特区条例。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中国经济特区,正式宣告成立了。

江泽民同志作为最早参与创办经济特区的领导同志之一,参与规划并亲自指导了经济特区最初的创建。

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改革开放的决策。作为国家在这方面的职能部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担负着重要的任务。在经济特区初创时,江泽民同志担任这两个委员会的副主任,他多次深入各个特区,参与研究经济特区的创办和建设工作,参与制定中央对经济特区实行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1980年5月,江泽民同志就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久,便来到广东汕头,对汕头经济特区的筹建、规划进行考察和指导。同年8月上旬,他在大雨中来到深圳,随后又去了珠海,对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的筹建进行全面考察和指导,并为特区条例说明作充分的准备。8月下旬,江泽民同志受国务院委托,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经济特区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说明。同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江泽民同志率团考察了世界上包括斯里兰卡、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美国、墨西哥、英国、瑞士等国家的“出口特区”、“自由贸易区”等,回国后起草了《出口加工区考察报告》,为我国创办经济特区收集、积累了可以借鉴的第一手材料。

1981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向委员们作了《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议案的说明》。会议审议后认为,这项建议有利于经济特区的建设顺利进行,能够使特区的经济管理充分适应工作需要,更加有效地发挥经济特区的作用,决定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有关的法律、法令、政策规定的原则,按照各省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江泽民同志一直非常关心和支持经济特区的创建和发展。1995年12月,他在深圳会见到访的外宾时,还深情地回忆起1980年筹建经济特区时,自己第一次到深圳时见到的情景。那时的深圳还是一个边陲小镇,他到深圳下车时正碰上暴雨。罗湖口岸一片汪洋,来往的行人卷起裤管、提着鞋子在街上穿行,当时的落后情况可见一斑。

建立经济特区20年来,翻天覆地“一夜城”,深圳旧貌变新颜。如今,繁荣的深圳,人口已达400万,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走完了一些发达国家50年甚至70年时间才能走完的路,充分展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杀出一条血路来!”荡气回肠的巨人之声,言犹在耳。沐浴着新千年的曙光,回首风云激荡的现代百年,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于经济特区发端,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当代华夏儿女谱写了中国改革、发展、开放最伟大的历史篇章。

“不是收,而是放”,“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搞好沿海对外开放,把国民经济搞上去”

像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经济特区一成立,就迎来各方关注的目光,各种议论也接踵而至。

“在社会主义国家兴办主要是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贸关系的经济特区,马列主义的著作中没有讲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无此先例。”一些人对发展特区忧心忡忡。

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亲自出来表了态。1984年早春,1月22日到2月16日,他先后视察广州、深圳、珠海、厦门和上海。他说,兴办特区是我倡议的,现在来看看办得怎么样了。小平同志此行中,还分别对深圳、珠海、厦门3个特区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珠海经济特区好!”“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这些简短有力的话语闪烁着思想的光芒,充分肯定了兴办经济特区的决策和实践,并对其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邓小平同志回到北京后,就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发表重要谈话,明确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1984年5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3月,国务院又批准营口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政策。

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原隶属广东省的海南行政区正式改制为省,同时通过了《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划定海南省为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办成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1990年4月18日,我国政府宣布开发、开放上海浦东,同年6月正式批准成立浦东新区。

邓小平同志对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指示,不但让特区坚定了前进的信心,而且使整个中国在全方位改革开放的轨道上迈开了坚实的步伐。

1992年1月至2月,又是一个东风送暖、满园春色的季节,邓小平同志又一次风尘仆仆地来到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和上海。

在深圳期间,邓小平同志边观光市容,边同广东省、深圳市负责人亲切交谈。他说:“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地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交谈一开始,小平同志就一语破的,让大家振奋不已。在之后的考察中,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等著名论述。

春风吹绿了东方神州,春雨滋润了华夏故园。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精神的激励下,各个特区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规体系等方面继续进行大胆探索。

在经济特区,人们在诉说这些发生在春天的故事时,无不对小平同志充满崇敬和感激之情。

在经济特区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中,江泽民总书记倾注了极大的心血。

1990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海南经济特区考察时指出,中央关于兴办海南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正确的,在海南实行的各项政策不变。海南省吸引外商投资,进行成片开发,党中央和国务院是支持的。海南要通过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开发,改变经济比较落后的面貌。

1990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对广东进行了为期9天的考察后指出,广东十年来的巨大变化和成就,充分说明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今后要再接再厉,更坚决、更扎实地贯彻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搞好沿海对外开放,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在同一年,他还参加了深圳、珠海各界人士隆重庆祝经济特区创建十周年纪念活动。

1991年,江泽民同志在参加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十周年庆祝活动时重申,“经济特区建设卓有成效的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是完全正确的;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举办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地区的决策,是正确的、成功的。”

江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的这些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了人们改革开放和建设特区的信心和决心,使特区这艘中国对外开放的“先锋舰”继续沿着正确的航线前进。

在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关怀下,“八五”期间,经济特区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作出历史性贡献。特区社会生产力迅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国家的贡献越来越大。全国五个特区国民生产总值年均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1810亿元,财政收入接近180亿元,比1990年增长2倍多,上缴国家税收比“七五”期间有了大幅增加,对内地及贫困地区起到了辐射、带动和支持作用。

走过创业的艰辛,走过成长的坷坎,进入90年代中期,经济特区好比一个充满活力的少年,开始阔步迈向新的发展时期。

“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

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及党的十四大召开后,全国迅速形成了沿海、沿江、沿边、沿线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在这种局面下,全国对外开放最早的经济特区怎么办?应该以什么姿态投入到新的改革开放大潮中去?都是急需回答的重大问题。

在这个重要的时刻,1994年6月19日至21日,江总书记视察了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了重要讲话,为经济特区的进一步发展指出了方向。

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他希望经济特区的广大干部群众遵循邓小平同志指引的方向,在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各项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全面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投资环境、增进经济效益、健全民主法制、搞好精神文明,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总之,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

1995年12月,江泽民同志再度到深圳视察。他在考察中指出,深圳和其他经济特区的确起了探路和示范作用,为推进全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他希望深圳的广大干部和群众继续发扬大胆探索、实事求是的精神,发扬已有的成绩,在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发展高新技术、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狠下功夫,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增创各个方面的新优势,更好地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促进作用。在考察期间,江总书记还为特区亲笔题写了“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十个遒劲的大字。

经济特区,开始了第二次创业的新一轮腾飞。

5年来,特区建设者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总书记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统揽全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锐意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实现了从主要依靠政策优势向提高整体经济素质、增创新优势的转变;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两个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这五年间,各经济特区保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拿深圳特区来说,1999年与1994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由615亿元增加到1436亿元,年均递增18.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95万元增加到3.59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9万元增加到2.02万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由349.8亿美元增加到504.3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由183亿美元增加到282亿美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由74.4亿元增加到184.8亿元。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深圳对国家的贡献越来越大,5年累计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020亿元。

在这五年间,各经济特区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转变政府职能,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这五年间,各经济特区坚决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交好“两份答卷”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并抓出了自己的特色。特区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进一步提升了特区的形象,改善了特区的投资环境,为特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使特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风貌。

2000年2月,千年之交的春天带给人们新的希望。江泽民总书记再次视察广东深圳等地,发表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和中国共产党要始终成为“三个代表”等一系列治党治国的重要讲话。视察中,他专程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南岭村,与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党员代表就基层党的建设进行座谈,发出把党建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的号召。

在深圳视察期间,江泽民同志和历次到深圳时一样,特别重视和关心特区高新技术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他指出,面向21世纪,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大力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更艰巨了。如何在新的国内外条件下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增创经济发展的新优势,要加紧研究和实践。要抓紧通过科技进步和创新来实现我们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抓紧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抓紧建立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一整套制度和机制。他还指出,东部地区应积极为西部地区的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并通过产业转移的协作,促进西部地区的发展。

江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经济特区、为全国在新的世纪里迎接各种挑战和如期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吹响了战斗的号角,发出了乘胜前进的号令。

回首我国经济特区走过的20年不平凡历程,正是在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的直接关怀下,勤劳、智慧、勇敢的特区人民创造出无数的奇迹,与全国人民共同写下改革开放、振兴中华的宏伟篇章。

可以告慰小平同志的是,他一手倡导创建的经济特区如今日新月异,经济发展,人民安康,社会稳定。从昔日的边陲小镇到如今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深圳目前综合经济实力已名列全国大中城市前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位居第一位。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特区欣欣向荣。九十年代初开始大规模开发、开放的浦东新区异军突起,为大上海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经济特区正按照江总书记关于“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指示,富而思进,满怀信心地向“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奋进。深圳人民许下诺言,将于200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示范市。

我们坚信,在即将到来的新世纪里,在党中央的正确指引下,我国经济特区一定能在新的航程中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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